施工升降機(一) |
對施工升降機保證項目說明如下:
1.安全裝置
為了限制施工升降機超載使用,施工升降機應安裝超載保護裝置,該裝置應對吊籠內荷載,吊籠頂部荷載均有效。超載保護裝置應在荷載達到額定載重量的90%時,發出明確報警信號,載荷達到額定載重量的110%前終止吊籠啟動。
施工升降機每個吊籠上應安裝漸進式防墜安全器,不允許采用瞬時安全器。根據現行行業標準規定:防墜安全器只能在有效的標定期限內使用,有效標定期限不應超過1年。防墜安全器無論使用與否,在有效檢驗期滿后都必須進行檢驗標定。施工升降機防墜安全器的壽命為5年。
施工升降機對重鋼絲繩組的一端應設張力均衡裝置,并裝有由相對伸長量控制的非自動復位型的防松繩開關。當其中一條鋼絲繩出現相對伸長量超過允許植值或斷繩時,該開關將切斷控制電路,制動器動作。
齒輪齒條式施工升降機吊籠應安裝一對以上安全鉤,防止吊籠脫離導軌架或防墜安全器輸出齒輪端齒輪脫離齒條。
2.限位裝置
施工升降機每個吊籠均應安裝上,下限位開關和極限開關。上,下限位開關可用自動復位型,切斷的是控制回路。極限開關不允許使用自動復位型,切斷的是主電路電源。
極限開關與上,下限位開關不應使用同一觸發元件,防止觸發元件失效致使極限開關與上,下限位開關同時失效。
3.防護設施
吊籠和對重升降通道周圍應安裝地面防護圍欄。地面防護圍欄高度不應低于1.8m,強度應符合規范要求。圍欄登機門應裝有機械鎖止裝置和電氣安全開關,使吊籠只有位于底部規定位置時圍欄登機門才能開啟,且在開門后吊籠不能啟動。
各停層平臺應設置層門,層門安裝和開啟不得突出到吊籠的升降通道上。層門高度和強度應符合規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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