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工程項目信息入庫和監管的通知 |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委: 根據住建部《關于加強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工程項目信息監管的通知》(建市招函〔2018〕10號)和《關于加強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工程項目信息入庫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招函〔2018〕16號)要求,規范工程項目信息采集錄入工作,保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采集范圍 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以下簡稱“省一體化平臺”)作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加強建筑市場監管的重要手段,負責采集湖北省行政區域內由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監管的各類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依法單獨發包的專業承包工程項目信息。目前采集的工程項目信息內容包括:項目基本信息、招投標信息、施工圖審查信息、施工合同備案信息、施工許可辦理信息、竣工驗收備案信息,分別對應工程項目的全過程監管流程。凡未經主管部門辦理監管手續的項目信息不作為有效信息錄入。 二、規范數據來源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扎實推進省一體化平臺的工程項目數據采集工作,強化省一體化平臺在工程項目全過程監管中的應用。確保新建的工程項目,其招投標、施工圖審查、合同備案、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等環節的信息全部是在省一體化平臺中辦理相關業務活動時自動實時采集,不得通過信息補錄方式進入省一體化平臺。對于尚未整合進省一體化平臺或尚未實施信息化的業務環節,可將業務辦理結果信息以登記的方式進入省一體化平臺。 三、開放業績補錄 為解決部分地區既往工程項目數量多、信息采集和審核工作量大的實際困難,根據住建部的統一工作部署,我省將于2018年6月1日起重新開放工程項目信息補錄端口。屆時,所有施工企業均可通過省一體化平臺(網址:http59.175.169.110web)填報在湖北省行政區域內,尚未入庫(企業可自行登陸省一體化平臺查詢項目入庫情況)且已完工或在建的工程項目信息,經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即可入庫,并上傳至全國平臺。已經入庫的工程項目不得重復補錄,否則將對企業的最終業績認定造成不良影響。對于同一項目分標段由不同施工企業承建的,由各施工企業按標段劃分分別補錄,項目名稱以標段劃分。本次業績補錄工作的截止時間待住建部明確后另行通知。 四、開放信息補全 為進一步提高已入庫工程項目信息的完整性,推進資質審批信息化工作,我省將于2018年6月1日起同步開放工程項目信息補全端口。屆時,所有施工企業均可通過省一體化平臺,對以“業績補錄”方式入庫的自有工程項目所缺失的環節信息進行補充完善,但原已審核入庫的項目環節信息不能修改或刪除。對于以“業務辦理流程”方式入庫的工程項目,不適用信息補全,企業如需補全此類工程項目信息,需在省一體化平臺重新補辦各環節信息登記程序。對于武漢市和宜昌市轄區內以“數據對接”方式入庫的工程項目,如需補全信息,請相關企業向武漢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或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提交申請,在其自建系統中補全項目信息后直接推送至省一體化平臺即可。 五、強化責任意識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省一體化平臺工程項目信息采集工作,制定本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要嚴格執行省一體化平臺信息采集管理的相關規定,加強對相關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強化責任意識,建立責任追溯制度,對錄入平臺的工程項目信息嚴格把關,必要情況下可采取實地核查的驗證方式,防止虛假信息入庫。對因把關不嚴,造成本地區報送虛假工程項目信息較多的,省廳將予以通報批評。 六、加強監督檢查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省一體化平臺已入庫工程項目信息的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對信息真實性進行監管,及時發現存在數據錯誤的工程項目信息、重復信息或虛假信息,填寫《省一體化平臺工程項目信息更正申請表》(見附件),報省廳實施更正或刪除。省廳將按照《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對相關單位或個人進行嚴肅處理。 省廳將對省一體化平臺的工程項目信息進行定期數據比對校驗,對使用虛假業績申報資質的企業,依法予以通報批評,不批準其資質申請,自通報印發之日起1年內不受理該企業資質申請事項,并將其不良行為上報至全國平臺公布;對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的企業,依法撤銷其資質,自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并將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上報至全國平臺向社會曝光。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8年5月17日 |